您的位置: 首页>>要闻>>通知公告

高台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引进合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商的公告

来源: 高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10-30 16∶1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为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效能,规范开展为老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合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主体,诚邀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坐落于城关镇西城河路灵秀嘉苑小区A段二层,建筑面积804㎡,设置养老床位21张。中心划分养老照护区、文化娱乐区、健身康复区等4个功能区域,面向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期托养服务;配套餐厅、厨房等辅助用房,可同时满足30人就餐需求。本项目采用“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场地及设施资产权属不变。

二、运营服务内容

第三方运营商入驻后,须按照委托运营协议约定,规范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膳食供应、休闲娱乐、康复训练等养老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改变养老服务机构公益属性,不得将中心场地、设施设备挪作他用、对外出租或转借。

三、运营主体资格条件

1.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或社会组织);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备服务群众、践行公益的责任意识;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具备相应经济实力、养老服务团队和运营服务能力,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优势落地基本养老服务;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且不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及运营管理要求

1.意向单位可自行赴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结合项目实际编制运营方案,在报名期限内提交高台县民政局。提交后将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围绕经营理念、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安全管理、运营期限、收费管理、风险处置等内容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运营方;

2.确定运营主体后,由县民政局与其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明确权责、服务标准、运营期限、考核、退出、资产移交等事项;

3.运营期间严格遵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规范运营;参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开展服务提质、等级创建工作,自觉接受民政、市场监管、消防、卫健等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扶持优惠政策

(一)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可享受对应的养老扶持政策;

(二)鼓励运营主体依托本中心资源优势,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为辖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可及、专业便捷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承接老年助餐服务的,根据运营成效开展星级评定,按规定享受老年助餐配套政策。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简介(包含团队情况、同类养老项目运营业绩等);

3.资料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项目运营方案(含运营思路、服务清单、人员配置、安全管理、收费方案、突发事件处置、长效运营举措等);

5.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6.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自行出具,承诺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自愿取消参选资格)。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水韵街325号,高台县民政局五楼511室。联系人:陈雪芳,联系电话:0936-6624659。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意向单位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我局对参选材料严格保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高台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